A股有“5月卖10月买”规律 中级反弹信号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股票市场季节性现象是由存在了上百年的西方成熟市场揭示的,这些研究对于投资实务也有着指导意义,A股市场只发展了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季节性现象是否也适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博士杨云峰认为,A股在1997年以后出现了明显的季节性现象。每年11月初至次年4月底(冬半年),与每年5月初至10月底(夏半年)两个时段的平均收益率存在显著差异,冬半年的平均收益率显著为正。也就是说,A股市场也存在“5月卖出、10月买进”效应。
A股历史走势基本分“夏冬”
在题为《中国股票市场的季节性异象研究》的研究中,根据国泰安CSMAR数据库,杨云峰发现,由于A股在1997年以前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只有不到500只,所谓的“5月卖出、10月买入”现象并不明显。
但从1997年起,根据沪指与深成指从1997年7月到2010年10月的数据发现,每年11月初至次年4月底(冬半年),与每年5月初至10月底(夏半年)两个时段的平均收益率存在显著差异,“冬半年”的平均收益率显著为正。也就是说,A股在此期间也存在显著的“5月卖出、10月买入”效应。
为了进一步考察A股行业收益的“5月卖出、10月买入”效应,杨云峰在计算按照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所形成的22个行业的月收益率时,行业数据选取1997年1月至2010年9月的股票月收益率作为研究样本。
通过对证监会划分的22个行业“5月卖出、10月买入”效应的计量模型估计结果的分析发现,在同一时期内,所有的行业在“冬半年”的平均收益均超过在“夏半年”的平均收益;除了交通运输仓储业、金融保险业、采掘业以及房地产业以外,22个证监会划分的行业中,18个行业均遵从该规律,尤其是在农林牧渔业、电子业和传播与文化业,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
仅有采掘业和金融保险业两个行业,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夏半年”的平均月度相对超常收益,分别为月度平均1.48%和1.83%。也就是说,采掘业和金融保险业在“夏半年”的表现超越了市场,是不存在“5月卖出、10月买入”效应的;而木材家具业、造纸印刷业、电子业、医药生物制品业和社会服务业五个行业,在“冬半年”的平均收益显著超越其在“夏半年”的平均收益,存在显著的“5月卖出、10月买入”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