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深化价格改革 使价格机制引导资源配置
记者10月20日从发改委获悉,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创新价格机制,强化价格监管,使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纵深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打好价格改革攻坚战。一是全面深化电价改革。加快推进跨省跨区输配电价和省内电网、新增配电网价格改革,科学合理制定电价水平。持续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有序推进气价改革。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加强地方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和城镇配气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
三是深化农产品和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完善大豆、玉米等农产品补贴政策。通过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是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深化民航国内航线客运、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
第二,健全科学定价制度,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监管。围绕电力、天然气、铁路客运、居民供水供气供热等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从细从严开展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一是严格成本监审。制定出台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扎实开展成本监审,严格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科学定价提供依据。
二是健全定价机制。制定出台分行业具体定价办法,建立合理反映不同用户成本的价格机制,科学确定投资回报率,合理制定价格水平,促进企业获得合理收益、消费者合理负担。
三是规范定价程序。所有定价项目均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创新价格听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定价机构自由裁量权。
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向社会披露生产经营和年度财务状况,公开有关成本及价格信息。完善城市供水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信息公开,逐步扩大至所有垄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