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设新上市政策小组 作为建议咨询及督导平台
15日盘后,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就此前建议改善联交所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联合咨询,发表总结文件。香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之外成立一个新的上市政策小组,作为建议、咨询及督导的平台,双方可在此平台上就对监管或市场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上市政策深入讨论。
总结文件显示,新成立的上市政策小组小组将不会是联交所或证监会辖下的委员会,而是依照证监会与联交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安排组成,将由咨询文件所建议的上市政策委员会成员,并加入港交所及证监会各自两名非执行董事所组成。
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表示,总结文件中所记载的“未来方向”将确保政策制订能更灵活、更协调和更迅速地应对新出现的风险及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及上市决策以透明、有效率及具有问责性的方式制订。“香港证监会作为法定监管机构,将会继续采用新的前置式监管方针,直接介入严重的上市事宜以保障我们的市场,加上今天公布的改善措施,将对市场质素及市场发展产生正面作用。展望未来,相信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现在处于优越位置,能够迎接机遇和接受挑战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唐家成称。
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亦表示,金融市场变化迅速,新的挑战不断涌现,港交所需要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管架构和加强监管协调来应对这些新的挑战。在新架构下,联交所将继续为上市发行人的前线监管机构,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亦将继续根据《上市规则》作出上市决策,包括决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
“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继续通力合作,迎接各种挑战,使我们的市场继续健康发展,保持一贯的优质与高效。”
据悉,《上市规则》中所订明的上市委员会角色将维持不变。日后,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仅在上市委员会商讨上市政策事宜时,才会以不具投票权的成员身份代表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出席上市委员会的会议,并且不会出席上市委员会就个别个案召开的会议。
香港证监会还表示,将会大幅优化其就上市委员会及上市部的表现的审核,并发表相关的审核报告,以履行其监察联交所上市职能的法定责任。
此外,为加强联交所对上市委员会上市决策复核架构的内部管治,联交所将在2018年就上市委员会决策的复核框架另行展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