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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金通控股股东变更 转让款约合每股近15元

    汇金通6月7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艳华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约6.39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24.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999991%),同时承诺将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后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津西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韩敬远。

    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

    截至公告日,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其中合计质押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94%,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为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纾解偿债压力,同时基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让渡公司控制权,为公司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控股股东。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6.39亿元,约合每股14.78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津西股份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持有上市公司4324.02万股股份,占比为14.9999999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936.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3%,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8.65%;津西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合计持有8648.0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99998%,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999998%,津西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韩敬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汇金通表示,津西股份是我国知名大型民营钢铁集团,所属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上下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互补效应和产业协同效应明显。本次交易后,津西股份将利用自身强大的资本与产业资源,从资金注入、市场拓展、原材料供应以及技术研发等多方面与上市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致力于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所属行业龙头。

    津西股份实际控制人韩敬远间接合计控制港股公司中国东方集团36.34%股份权益。中国东方集团主营业务为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以及房地产业务。中国东方集团间接持有津西股份97.6%股权,由此,此次交易的背后“金主”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