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险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监管 落实保险机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和保险从业人员主动方法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监管部门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是,强化落实保险机构责任,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源上消除非法集资的生存空间,引导保险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梳理“非法集资碰不得”的高压线,切实做到“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保险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宣传对象则是保险业消费者、社会公众和保险从业人员。
宣传内容包含三方面。第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基本政策法规知识。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基本特征、危害和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手段等内容。重点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法律政策导向。
第二,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结合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介绍不同类型案件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分子利用保险实施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重点宣传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
第三,识别防范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技巧。广泛宣传保险机构官方网站和客户服务电话等正规服务渠道、保险销售行为规范、非法集资及有关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方式。主动提示社会上常见的涉嫌非法集资的各类名目及表现形式。
根据部署,宣传的渠道主要是在营业网点、办公场所及营销职场、门户网站及移动平台。具体宣传形式如下:
第一,营业网点。充分发挥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分布广泛、贴近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滚动播放电子屏、开展现场咨询、摆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面向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宣传。
第二,办公场所、营销职场。在各级各类保险机构的内部办公场所、营销职场等地点,采取张贴海报、开设宣传专栏、会议宣导、专题培训、发放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保险销售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
第三,门户网站、移动平台。充分利用保险机构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APP等移动平台的开放优势,采取开设在线宣传专栏、推送专题信息、知识竞赛、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