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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交所召开四场纪律处分听证会 厘清涉事人员责任

    近期,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深交所对*ST华泽、凯迪生态等公司启动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因环保问题受到舆论关注的辉丰股份同样也收到了深交所公开谴责的事先告知书。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目标,深交所于日前集中召开了四场纪律处分听证会,听取相关上市公司及32位董监高的申辩意见,厘清违规事件背后交织的主客观因素,公正准确界定涉事人员的责任。

    深交所集中举办四场听证会
    深交所集中举办四场听证会

    自2018年4月《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发布之后,深交所的内部救济机制引入了现场申辩,所有对深市上市公司的公开谴责、退市决定,以及对公司董监高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等处分均被纳入听证范围。

    “通过书面和现场双重申辩机制,深交所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违规原因、定性违规事实、明晰违规情节,为深交所最终作出精准有效的处分提供了重要参考。”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其介绍,本次四起公开谴责案件,涉及62位当事人,其中55位提交了书面申辩,32位除书面申辩外,还通过听证会进行了现场申辩。

    听证会上,相关当事人分别从违规原因剖析、董监高具体履职情况、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等方面充分陈述了申请减免责的理由,听证委员们在聆听和记录现场申辩的同时,也在不断翻阅案件所有当事人的书面申辩材料,互相验证比对,形成对事件的整体认知。

    据悉,关于董监高的纪律处分,当事人往往以不知情、对规则理解存在差异等为由进行申辩,请求减轻或免除处分,但仅仅凭这些简单的模式化的申辩理由,在减免责实践中是难以得到采纳和支持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身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促进公司合规披露和有效治理。所以,当事人是否勤勉尽责是纪律处分听证会重点聚焦的内容。

    另据前述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深交所共收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书面减免责的申辩432份。监管人员会对每份书面陈述和申辩进行归类、讨论和甄别,还会针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公司补充证据。所有的减免责申辩材料最后均会提交给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据统计,2017年以来超过230份的书面申辩被采纳或者部分采纳。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均属于声誉处分,但在尊崇诚信的资本市场中,这是交易所重要有力的监管手段,交易所作出的纪律处分也从来不是简单的“为处分而处分”。

    “我们希望通过对违规行为的警示并给予其申辩和沟通的机会,更好地向市场传递‘讲规矩、守底线、知敬畏’的监管信号,告诫更多的市场参与者了解规则、懂得规则、遵守规则进而尊重规则,督促所有董监高们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尽职尽责,引导他们真正地为所有投资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站岗放哨。只有这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优质上市公司才能获得更多资源支持,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才能风清气正,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前述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