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 个税税改新红利本月起释放
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本月起,包括上述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实施等在内的新的税改红利将开始释放。
为确保减税红包不折不扣送到纳税人手中,税务总局已将三项增值税改革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41项措施,并逐一抓好落实。此外,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