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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正供给侧资源错配 扩展普惠金融配置新能量

    近几年,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我国传统金融在开展普惠金融工作上从渠道、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有不少探索与创新,如增设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自助银行等机构网点,在乡村小卖店、卫生服务站等安装POS机,正在内部创建普惠金融事业部等等。

    配置新能量扩展普惠金融
    配置新能量扩展普惠金融

    此外,伴随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升级,许多新的金融组织借此迅速切入普惠金融这个细分市场,并形成了对传统金融服务的补白与替代,他们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服务与延伸能量甚至还大大超过与覆盖了传统金融,如以余额宝、财付通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以阿里金融、京东白条为代表的电商小贷,以宜信、恒易融为代表的网络P2P平台等等。

    受到成本的约束,包括银行业在内的传统金融所辐射到的地区与人群还只是少数。因此,普惠金融就是要填充传统金融的“空白”,惠及对象主要是财务状况较差或居住地区较偏远的“弱势”群体,具体说来就是小微企业、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在成本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传统金融依然能创造与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比如大型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保险公司给农民提供保险等。

    目前在我国超过7300多万家的中小微企业中,仍有12%难以从银行获取贷款。在广袤的农村,普惠金融所需要的电信基础设施及金融基础设施还非常薄弱,金融业推行普惠服务的成本还非常高昂,而农民使用移动智能设备还并没有成为习惯,致使普惠金融服务的进入也较为困难,普惠金融在城乡的配置与发展显著失衡。

    供给侧资源错配是需要修正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普惠金融绝大多数涌向资金供给或者理财端,而典当抵押、保险等服务相对滞后,普惠金融体系尚不健全。此外,普惠金融往往侧重于交易性或补贴型服务,并不关注所受对象造血功能的提升。还有,无论互联网公司还是传统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都是各自为战,甚至还出现了恶意竞争的苗头,资源未能形成有效的整合并产生协同效应。特别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借普惠之名而行欺诈套利之实,网络平台上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跑路失联等时有所闻。

    因此,对普惠金融而言,无论是补缺还是强身,首先必须在供给侧增加产品数量与提高产品质量,并建立与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供应体系。由于传统银行在互联网基础设施方面已铺展了不错的基础,为此,大中型商业银行还应加快向基层“沉降”的步伐,建立健全面向社区与村落的服务组织,鼓励与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强化保险机构的配套服务功能,尝试互助联保、保险基金担保等担保方式,开发出保险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衔接的产品。另外,还需建立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以及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再担保机构。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之举,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发展,在适当拓展融资渠道的同时,可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

    除了在供给端培育与强化普惠金融的内功外,还应进一步优化与拓展外部环境的撑托之力。首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倡导与支持传统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的投入,鼓励IT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共建互联网协作平台;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支持有关银行机构在乡村继续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各类机具。为了鼓励农民更多地使用PC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政府可仿照支持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实施IT产品与服务下乡的财政贴补政策。

    其次,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应尽快拿出征信集纳的统一标准与格式,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以及征信机构,实现小微企业业主、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的有效采集,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另外,打破数据资源的“信息孤岛”格局,整合碎片化的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夯实社会征信体系的基础,提升普惠金融的风控能力。

    再次,持续强化金融监管。尤其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无缝式、穿透式监管,加快推出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还要研究制定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指导意见,建立起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标准体系及全体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不仅如此,还要针对供给侧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等法规,以此控制与降低普惠金融的道德风险。

    可以肯定,2018年的普惠金融会涉及更多行业,参与群体会更多,相关的资源和政策扶持也会更多,这都为普惠金融之路拓展了更宽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