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深化改革 开展混改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据安徽省国资委网站19日消息,4月17日下午,该省国资委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安排意见。
安徽国资委认为,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原则同意关于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安排意见。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通知,参与试点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需满足充分竞争商业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且非公资本股份占一定比例、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且市场化机制强、营收和利润90%来自企业集团外部市场等条件。而央企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