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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知多少?警惕山东墨龙虚假陈述

    近期,令外界可恨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又露出原型了!上市公司山东墨龙年报大变脸令市场投资者倍感愤怒,山东墨龙大股东涉嫌虚假陈述,并且暗中违规减持股份,其恶劣行径应当以内幕交易罪处置,并且应当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那么对于散户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知多少?类似于山东墨龙这样的渣滓应该多加警惕!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知多少?

    什么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讲到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这就不得不提起《证券法》。

    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是什么意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4个种类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主要包括四种类型: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信息。

    那么,每一种虚假陈述都是什么意思呢?作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这四种类型的虚假陈述在概念上的确不一样!

    1、虚假记载。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强调信息披露的不真实。

    2、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强调信息披露的不准确。

    3、重大遗漏。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强调信息披露的不完整。

    4、不正当披露。不正当披露,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强调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合适。

    涉及虚假陈述的报告有哪些?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涉及的报告主要有:发行人、上市公司在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半年报、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都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而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也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知多少?通过上面的介绍,类似于山东墨龙这样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投资者一定要警惕,将上市公司及金融服务机构的相关报告及材料仔细研究,才能从中找到虚假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