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式签订养老保险投资合同 400亿入市资金开始
市场人士表示,按照《办法》规定,此次入市资金最多达120亿元。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成为国务院出台《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第一个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的省份。这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办法》规定,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2016年年底前和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办法》明确规定,“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拿出4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上交中央托管,这是令人振奋的消息,也很出人意料,因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如此算来,东部地区各省基金结余可能会更乐观一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基金。在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基金压力、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规定以委托投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比发达省份更为迫切。
董登新同时提醒,在社保降费、缴费人数占比下降的大背景下,各省必须谨慎稳妥预算,至少在保证满足三年至五年收支平衡预算后的节余,方可提出上交托管要求。
市场人士认为,委托投资运营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取决于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归集能力与预留基金备付金规模两大因素。
“按照《办法》规定,这次进入股市的资金最多达120亿元,由于在实际运营中,养老基金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和时点,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具体运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达到投资比例上限,因此,对市场影响有限,但2017年伴随着更多批次的委托省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养老基金增量资金逐步注入A股市场,有望打开A股市场的上升空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研究员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