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通报河北多起钢铁去产能违规操作案
环保督查“利剑”直指去产能背后的猫腻。记者9日从国家环保部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共通报6起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涉及河北省钢铁产能置换和产能淘汰操作违规。
据通报,唐山市4个铁合金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产能替代。腾达公司用虚假的产能置换函骗取环评批复;曹妃甸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祥佐、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郑巍涉嫌伪造镍铁合金项目产能置换函;古冶区发改局对鼎祥公司上报的产能转让协议未组织核实把关;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对乾亿公司提交的镍铁合金项目产能替代方案未经核实上报;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对相关项目未经核实上报,造成相关项目产能置换不实问题。
对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卞明江,古冶区发改局局长郝德民,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兼支重办主任张安等6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孟祥佐、郑巍、腾达公司涉嫌公文造假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记者查阅河北省发改委此前公布的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分月计划表看到,张家口市淘汰630m³高炉炼铁产能68万吨,其中8万吨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用于铁合金项目产能指标置换。此次通报中提及了腾达公司产能置换不实的问题。
另外两起案例涉及河钢违规建设高炉和未按照要求淘汰产能。一起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m³高炉项目。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另一起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未按环保部批复要求淘汰900m³高炉和90m2烧结机。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