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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舜船取消配套融资计划 管理人变更公司董事

    在退市倒计时之际,*ST舜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面临调整。*ST舜船今日披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调整,取消其中涉及的关于配套融资的计划。这是其董事会接管公司之后的第一个动作。

    *ST舜船取消配套融资计划
    *ST舜船取消配套融资计划

    根据南京中院10月24日的裁定,在批准舜天船舶重整计划的同时,终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次日,管理人向公司董事会移交了财产和营业事物,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由管理人变更为公司董事会。

    *ST舜船今年4月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信集团持有的江苏信托81.49%的股权、新海发电89.81%的股权、国信扬电90%的股权、射阳港发电100%的股权、扬州二电45%的股权、国信靖电55%的股权、淮阴发电95%的股权、协联燃气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10.13亿元,*ST舜船拟以8.91元/股发行23.58亿股进行支付。与此同时,公司拟以不低于8.91元/股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不超过46.5亿元。

    公告称,董事会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为顺利推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行,决定取消此次重组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方案。除此之外,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ST舜船还进一步公告,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其与明德重工关联交易的情形,并依据《证券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和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曹春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魏庆文、洪兴华、翁俊、姜志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本案现已调查、审理并复核终结。”

    此前有质疑称,按照监管的最新规定,公司若遭立案调查,监管层三年内不会审批公司重组事项。不过,*ST舜船证券事务代表回应称,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正在被调查是会被影响的,但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已结束,因此重组不受影响。

    *ST舜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均处于亏损状态,已经站在了退市的悬崖边,所剩时间并不多。此次重组能否顺利通过,将直接关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