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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复华收巨额罚单 相当于公司10年净利润

    复旦复华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被税务监管部门开出约2.66亿元罚单的听证会于9月28日在沪举行。据了解,这场关系复旦复华未来发展的听证会并未在第一时间宣判结果。对于此事,《证券日报》记者也咨询了税务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其向记者表示,此事反转的可能性较小。

    复旦复华收巨额罚单
    复旦复华收巨额罚单

    值得一提的是,复旦复华表示,一旦这2.66亿元罚单坐实,药业公司将根据税务稽查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按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药业公司作为主体单位直接承受较大经济损失,将严重资不抵债,财务状况将严重恶化,可能因支付能力不足影响到药业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作为药业公司控股方也因此承受严重的间接影响。

    收到巨额罚单

    近日,复旦复华发布了《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公司称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根据上海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药业公司于2012年7月份至2014年11月份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约8.14亿元,税额1.38亿元。

    药业公司于2012年-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5.2万元,税额222.314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处药业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倍的罚款共计约1.48亿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4亿元。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药业公司除了收受国生基地、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外,公司于2009年-2012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0家公司虚开的普通发票共计505份,金额约6853.6万元。对此,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开出了约1.18亿元的罚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对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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