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周末重要公告集锦:万科召开股东大会罢免王石等

    万科A:钜盛华及前海人寿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罢免王石等董事

    万科A6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提请罢免王石、乔世波、郁亮、王文金、孙建一、魏斌、陈鹰公司董事职务;罢免华生、罗君美、张利平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罢免解冻、廖绮云公司监事职务。

    万科开股东会罢免王石
    万科开股东会罢免王石

    对此公告称,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董事会将根据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根据万科同日披露的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显示,该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罢免。

    怡球资源控股股东提议高送转拟10转19送9股

    怡球资源6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提议的高送转议案,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254亿股。

    公告称,控股股东怡球香港提议高送转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同时,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完毕后,增加了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怡球香港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的上述高送转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怡球资源于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怡球香港计划于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怡球资源股票不低于2500万股,同时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除上述已披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外,怡球香港未来6个月无其他减持计划。

    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筹划战略重组旗下两家上市公司停牌

    6月26日晚间,宝钢股份、武钢股份双双发布停牌公告,其分别接到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武钢集团通知称,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重组方案尚未确定,方案确定后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上述事项可能涉及两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申请,两家上市公司股票自6月27日起停牌,同时其均表示,停牌期间,将尽快确定相关方案,并于五个交易日后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日,宝钢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宝信软件、*ST八钢、宝钢包装均发布公告称,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拟筹划战略重组事宜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华铭智能终止筹划资产重组27日复牌

    华铭智能6月26日晚间公告称,由于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在重组标的估值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因此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对筹划的并购重组事项的方案进行调整,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6月27日复牌。

    华铭智能自今年1月7日起停牌至今。公司表示,原拟通过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通过该交易纵向一体化延伸上游产业链,搭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发展格局,实现上市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初步实现上市公司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目标。

    为推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经反复洽谈,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在重组标的估值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因此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对筹划的并购重组事项的方案进行调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同时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后,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与交易对方洽谈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的可能性。

    另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3456789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