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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问斯太尔:英达钢构股东果真没钱吗?

    5月10日,斯太尔(000760.SZ)发布了一则《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湖北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披露了斯太尔早先从大股东英达钢构手中收购江苏斯太尔股权时签订有盈利承诺,如今江苏斯太尔2015年出现亏损、与当初的盈利承诺相差了3.51亿元,正待英达钢构应支付给上市公司巨额补偿之时,英达钢构却无力按时履行补偿义务,由此被湖北证监局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三问斯太尔
    三问斯太尔

    尽管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之下,英达钢构在5月30日支付了6000万元的业绩补偿款,并承诺在6月30日前支付12000万元,以及7月31日前支付剩余17056.93万元并支付一定利息,但是这还是让斯太尔的投资者虚惊了一场。

    无独有偶,蓝色光标也在5月10日发布公告称,此前收购的子公司博杰广告因未能达到盈利预期而触发补偿承诺,但是针对这个“板上钉钉”的条款却与博杰广告的原股东产生了纠纷,甚至被起诉至法院,进而被扒开了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赵文权与博杰广告的原股东签订“抽屉协议”的隐情,震惊了整个市场。

    从这两个同一天发生的事件来看,都存在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上市公司在此前斥巨资收购资产过程中,收购标的原股东给出了慷慨的业绩承诺以换取更高的收购估值,但是当收购标的无法完成承诺的盈利数据时,原股东总是不愿或者无力履行相应的补偿承诺,而将上市公司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斯太尔增发的真实目的何在?

    斯太尔在2015年12月推出了增发预案,计划通过增发16722.41万股股份,募集25亿元巨额资金全部投入到柴油发动机相关项目当中,很显然,在这个投资计划中,实施主体是江苏斯太尔。这其中的核心逻辑就是,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份募集资金,为江苏斯太尔提供项目资金,以提高其盈利能力。

    尽管在增发预案中,斯太尔并未披露这宗25亿元的巨额投资预期能够带来多少新增利润,但假设这些资金是用来购买年收益率5%的银行理财产品,也能够给江苏斯太尔带来过亿元的收益。

    在这里值得思考的是,当初上市公司在收购江苏斯太尔的过程中,英达钢构所给出的盈利承诺应当是基于江苏斯太尔当时的资产及业务,因此也换来了上市公司在当时给出的收购对价。如今眼见着江苏斯太尔无法完成承诺的盈利水平,便由上市公司出面提供巨额资金,帮助其提高盈利能力、达成盈利承诺,这不是相当于是由上市公司再次为江苏斯太尔的盈利承诺埋单、兜底吗?如果真是这样,上市公司当初何必要收购江苏斯太尔呢?直接募集资金25亿元投资柴油发动机生产岂不是更加快捷利落?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巨额增发计划,无疑就是在通过上市公司的努力,协助控股股东英达钢构达成此前的盈利承诺,协助其规避巨额盈利补偿义务,变相在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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