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股票停复牌制度 压缩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限
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激发市场活力的首个政策宣告落地。昨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证监会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该意见的核心内容在于将“不停牌、短期停牌、间歇性停牌”确立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压缩了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内的股票停牌期限,强化了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明确了相应配套工作安排。
下一步,证券交易所将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确立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指导意见》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了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指导意见》进一步缩短了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三是强化了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指导意见》提高了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按照《指导意见》,证券交易所应当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