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发布公告 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过一年零两个月的调查,中兵红箭涉嫌信披违规的调查终于落下“实锤”。10月10日晚,中兵红箭发布公告,公司在10月9日收到了湖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5年利润虚增最多,共虚增利润2730.8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8.95%。
根据公告,中兵红箭首先通过虚假销售的方式虚增了2015年的部分营业收入和利润。2015年12月25日,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向五家客户销售超硬材料,合计含税金额2181.8万元。其中,向四家客户销售的合计含税金额2002.8万元的超硬材料并未实际发货,中南钻石于2015年12月确认收入,2016年中南钻石又陆续以红字发票的形式冲回以上业务。
此外,其又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一家客户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上述交易导致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
其次,通过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中兵红箭对坏账计提做了手脚。2014年至2016年中南钻石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将部分1-2年、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人为调整为1年以内并未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通过以上两方面操作,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度虚增利润93.7万元、2730.89万元,2016年度虚减利润555.99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0.2%、8.95%、3.52%。这三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公告,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隋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玉顺、申兴良、王建文、郭慧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牛建伟等10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