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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飘飘首份半年报不尽如人意 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一年卖出3亿多杯,能环绕地球一圈。”香飘飘这句广告词深入人心,但公司上市后的首份半年报却不尽如人意。8月29日,香飘飘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重点关注了公司季节性波动一致性、增收不增利、销售费用大幅增长、液体奶茶业务经营情况等事项。

    2017年末,香飘飘在上交所上市,2018年首份半年报即由盈转亏。半年报显示,香飘飘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其中广告费用增长尤为明显。另外,香飘飘在原有固体奶茶业务之外推出了液体奶茶并进行大力推广,公司与液体奶茶相关的募投项目及未来经营策略值得关注。

    香飘飘销售费用增长
    香飘飘销售费用增长

    具体来看,上交所首先关注了香飘飘季节性波动的一致性。半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55.38%。其中,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同比增长111.41%;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同比下滑13.43%。

    对此,上交所要求香飘飘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会计收入确认政策,补充说明2018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二季度同比显著下滑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增收不增利是问询函关注的第二项问题。半年报披露,香飘飘2018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459万元,同比下滑78.92%;扣非后净利润-6858万元,同比下滑49.44%。问询函要求香飘飘结合各项产品毛利及费用变动情况,通过列示成本分析表说明导致公司2018年上半年整体经营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

    此外,香飘飘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也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半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上半年发生销售费用3.17亿元,同比增长54.68%。其中,广告费本期发生1.14亿元,同比增长77%;职工薪酬本期发生9508万元,同比增长46%。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按照产品类别及主要项目分别列示最近三年广告宣传费用投向情况,并结合经销模式以及细分市场销售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广告费同比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此外,结合公司经销商模式、销售人员数量以及薪酬政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职工薪酬成本发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最后,上交所重点关注了香飘飘液体奶茶业务的开展情况和发展策略。报告期内,香飘飘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定年产14.54万吨杯装奶茶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广东江门年产16.8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建设项目,公司目前已有10.36万吨液体奶茶项目建成投产,半年度实现效益-6765.9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同时,公司半年报披露,上半年液体奶茶销售收入约1.26亿元。但在2017年年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经营计划中,公司2018年液体奶茶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0%;净利润在3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液体奶茶产销量、存货周转以及收入成本情况,同时结合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及盈利情况,说明2017年年报披露经营计划的审慎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