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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放开 增加两类人员开户资格(2)

    证监会表示,上述对A股证券账户开立制度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证券账户开立制度工作成果,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对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配套制度安排将陆续出台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抓紧研究完善上述规章的修改决定草案,按程序发布施行。作为此次扩大开放的配套制度安排,相关部门也将从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专门支持。

    据上证报记者了解,在上述修改基础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会对有关开户事项作出具体安排。例如,外籍人士开户在手续上需要什么材料证明等,中国结算会制定具体流程。

    而在外汇管理方面,有分析人士表示,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境外外籍人士,未来减持后或需资金汇出,目前在经常账户下,人民币兑换美元的限额是每人每年5万美元,未来外籍人士减持股票汇出资金时,将涉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预计外汇管制上会给予其一定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今年6月在金融监管研讨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已同61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7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于2007年5月签署国际证监会组织《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多边谅解备忘录》,开始在双多边监管合作框架下,开展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

    分析人士认为,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流,投身创业创新的角度出发,保障外国人在我国的投资权利,是留住外籍优秀人才在我国工作生活的重要措施。尤其在资本市场领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允许对外籍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允许其参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是吸引境外优秀金融人才的重要方式,对打造世界一流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有积极意义。同时,允许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也是吸引外资,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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