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开展自由贸易港试点 促进湾区港口协同发展
日前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深圳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深圳港开展自由贸易港试点,并将深圳港打造成为绿色智慧的全球枢纽港,与香港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目标。
深圳港是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口,也是深圳加快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打造参与全球竞争合作开放先行区的重要支撑。
意见在促进港口协同发展、夯实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绿色平安港口、实施智慧港口建设、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在深圳港开展有关自由贸易港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港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在东、西部港区实施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最大限度简化通关程序,研究扩大特殊监管区覆盖范围,大幅提升港口国际竞争力。
依据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深圳港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占比不低于26%,压缩货物通关时间1/3,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
意见提出,促进湾区港口协同发展,深圳将创新深港港口快速通关模式,开展“深港自贸通”试点,形成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香港间的直通物流大通道;探索建设深港组合港,实现两地港口物流服务一体化。同时,进一步强化深圳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港口的业务联系,重点推进中山、东莞到深圳多式联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改革,逐步推进大湾区港口通关一体化。
此外,意见还出台了推进高效通关、打造生鲜进口快速通关渠道、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