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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从严监管股东套现动机 防范高比例质押风险(2)

【从严监管股东套现动机明显的不当交易】监管实践中,还出现了一类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不当资产交易,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高额套现。例如,近期某主营纺织染料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以近八倍的增值率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标的资产业务与上市公司主业相差甚远,无明显协同效应。再如,某实际控制人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以约33倍的增值率用现金收购资产。但标的资产成立时间不久,质量和业绩存疑,业绩承诺也无法全部覆盖转让价款。前文所提某公司以27亿元现金高溢价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也是一个显例。

总体来看,这些资产交易特征明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大。资产交易通常以大额现金为支付对价,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潜在相关方,其自身资金紧张或陷入困境,有明显的套现动机。同时,相关标的资产质地一般,与上市公司主业往往相差甚远,但作价畸高,即使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补偿措施也无法覆盖交易对价,对控股股东来讲该笔交易可以说是“稳赚不赔”。此类交易的危害也十分明显。

一方面,上市公司支付了大量现金,可能会背负巨额负债,严重影响自身经营业绩,进而影响股价,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同时,购买的劣质资产也很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套现具有隐秘性,负责把关的公司内控机构或外部中介机构,很容易将其作为一般交易处理,甚至在控股股东的压力面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这类交易,上交所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对此类交易动机的甄别力度,加强“刨根问底”式问询。监管的重点是关注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控股股东的套现动机,并要求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情况,提醒公司在疑点澄清之前审慎推进交易。对存在重大嫌疑的,提请证监局核查,必要时与证监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这些监管行动,充分发挥了监管威慑力,有的公司调整了资产估值,有的主动终止了资产交易。

后续,上交所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涉嫌高额套现的资产交易,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监管中也关注到,这些交易也存在市场化约束不足的问题,例如,审议相关交易的股东大会参与程度低、独立董事意见流于形式、中介机构专业意见也多为随声附和等。对此,上交所将加快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提高股东大会的参与度,增强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强化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和问责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发挥“看门人”职责。

【严厉打击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行为】控股股东出现流动性危机后,觊觎旗下上市公司平台,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的行为屡见不鲜,也是证监系统前些年的专项整治重点。经过前几年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当前市场资金趋紧、金融监管从严的环境下,上述乱象有抬头之势。例如,*ST保千原实际控制人因信用危机,主导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形成大额预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的交易,将资金转出挪为己用。又如,近期市场高度关注的*ST天业,其控股股东已资不抵债,涉及巨额欠款和诉讼,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金额达约11.67亿元,且公司约26亿元保理资金去向不明,涉嫌被控股股东占用。

此外,还有个别公司控股股东以商业票据等方式套取公司资金,通过破产重整虚增债务等复杂资本运作掏空上市公司,持续出售公司资产导致主业空心化。这些恶性违规,对上市公司危害极大,也往往表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失效和公司治理失序,生产经营面临巨大风险隐患。相关风险一旦爆发,股价往往呈现断崖式下跌,不仅投资者损失惨重,也对当前不断改良的市场生态造成负面影响。

对此类行为,上交所坚持快速处理、从严打击。例如,在*ST保千监管处置中,上交所要求公司积极核实资金去向,全面梳理并披露对外担保、未披露诉讼等违规事项和风险敞口,并督促公司在重组业绩承诺不达标、重组方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下,尽快制定对投资者的利益补偿方案。在*ST天业的监管处置中,上交所对公司年报快速审核,于两日内发出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全面核查并补充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其中,对投资者关心的控制权转让风险、隐瞒出售三六零投资份额、提前终止并回购股权激励股份等问题,要求公司充分披露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性提出对投资者的利益补救措施。在监管督促下,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充分说明,并承诺回购三六零投资份额、暂停向董监高回购股权激励股份。

需要强调的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触碰的高压线。上交所将继续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严厉打击此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不法行为,发现一单、处理一单,决不手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从根本上决定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控股股东行为不当,对内拖垮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引发内部治理失序,对外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秩序。近期控股股东集中暴露问题和风险,主要与相关主体缺乏诚信,无视法律法规,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谋求私利有关。在金融监管趋严、资金全面收紧的背景下,部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难以通过信用扩张转移风险,进而将手伸向上市公司,可以说危害极大。基于这些情况,上交所已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监管,纳入自律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旨在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核心,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

下一步,上交所还将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继续紧盯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以及不当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问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落在实处。在制度建设上,总结梳理监管实践和典型案例,以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为抓手,修订相关业务规则,对其行为做出必要适当的规范,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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