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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督促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上交所支持新经济企业成长(2)

    有市场人士表示,方大特钢之所以能够逆势大涨,很大程度上缘于市场对现金分红公司的认可。

    鼓励分红不是新经济企业的紧箍咒

    鼓励、督促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并不是要求所有公司有盈利就必须分红,而是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依规分配利润。如果公司有好的投资项目,有很高的成长性,自然应该“让钱生钱”,为投资者创造更大回报。A股市场既有稳定成熟的蓝筹企业,也有快速发展的新经济企业,两者不可偏废,关键在于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对资金使用做出安排。

    对新经济企业而言,在初创期和成长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此时,公司完全可以将赚取的利润,更多用于各类新生产要素的培育和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监管层近期已明确提出,要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在现金分红的监管上,更加符合“四新”企业的发展规律,充分尊重“四新”企业股东的分红意愿,为“四新”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更为适宜的市场环境,显然是这一政策导向的题中之义。

    证监会此前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就已明确: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及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占比应分别(最低)达到80%、40%及20%。这样的安排,对处于成长期的新经济公司留出了充足的政策空间。

    有市场专家表示,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融资实现进一步发展,是资本市场的设立初衷,也是投资者的最大期盼。但凡公司有真实的发展需求,要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监管层则不仅不会要求其分红,还会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其获得资本市场实实在在的融资,做优做强。近年来,相当数量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不断发展壮大,也正体现了这一监管思路。

    记者还注意到,1月初,上交所副理事长张冬科曾表示,积极拥抱新经济是今年上交所发展的重点任务。支持一批新一代BAT企业成长,成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蓝筹企业。据悉,上交所已多举措助力新经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在政策安排上,包括分红在内的多举措对新经济企业和传统企业有明显区分,不必担忧鼓励现金分红会阻碍新经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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