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政密集进入实施阶段 创新层企业有喜有忧
新三板企业翘首以盼的新三板新政各项措施正密集进入实施阶段。面对新政,新三板企业有的雀跃,有的持谨慎乐观态度。
在市场投资者看来,有分歧才会有机会,新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多种选择,自然就有利于产生更多的投资机会。
创新层企业有喜有忧
2017年12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三份文件同时出台,从分层管理、股票转让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新三板提出了制度改革要求。根据规定,新的交易系统将于2018年1月15日上线,信息披露细则从2017年年报披露开始,创新层企业下一次调整时间仍为2018年4月30日。
分层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都与创新层紧密相关。蓝天环保董秘王海涛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优化分层指标,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降低了财务标准、提高了资本市场指标。本次优化将原标准一中的“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200万元”调整为“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少于1000万元”,将原标准二中的“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调整为“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这样的调整应该说是有升有降,一方面降低创新层盈利门槛,有利于优质小规模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另一方提高对营收规模的要求,有助于避免进入创新层挂牌公司的经营稳定性风险。这种平衡式调整,对优质挂牌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改革还要求创新层企业增加披露季报等要求。在开信精工副总经理兼董秘秦丹凤看来,强制创新层披露季报等信息后,投资者对创新层公司的状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样,优质的企业并不怕更多的信息披露,此举能让投资者更加了解自己的公司,公司则更容易引入资金。
基于过往经验,王海涛认为,从当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模基数和证券事务人员配置、会计师事务所三板业务的资源匹配,以及创新层公司增加的规范成本等多重因素看,恐怕不太容易一蹴而就。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研究员诸海滨认为,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完善其实一直都在进行,监管层此前要求“创新层视同上市企业,实行会计新准则”,就是对创新层企业信披要求的完善。如今要求创新层企业披露季报,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质的跨越。不过,市场总在博弈中成长,创新层制度红利为企业、投资人圈出“一亩良田”,未来如何留住好公司,还需要创新层进一步的红利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