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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管安排需推陈出新 探索构建完善科技体系

    “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的出台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实施新老划断。但这仅是监管的第一步,央行还会与其他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评估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29日在“2017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表示。

    探索完善科技监管体系
    探索完善科技监管体系

    她同时强调,中国目前金融科技日新月异、创新业务应接不暇,还需要探索构建更完善的科技监管体系。

    资管业务监管新理念

    去年底以来,央行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相关监管标准如何设定,一直被金融市场密切关注。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在本次资产管理年会上向市场阐述了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新理念。陶玲表示,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的初衷,源于近年来资产管理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乱象。统一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重要的是要树立资管业务监管的“新”理念。

    概括而言,“新”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资管业务不是一个单独行业的业务,而是横跨不同行业、市场、产品的业务。这需要从整体宏观、跨周期、跨行业的视角,建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拟周期的监测和调节,降低影子银行风险、期限错配和流动性性风险,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落实功能监管。功能监管的含义是不再对资管产品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划分,而是按照产品的功能、产品的特性来划分,同类产品适用同等规则。比如,可以把产品按募集的方式划为公募产品、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公众投资者,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它们之间适用投资范围、信息披露、杠杆水平等监管规则有所不同。再比如,按照投资方向不同,也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混合类等资管产品,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监管。

    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需要建立一套覆盖产品的发行、资金募集、产品投向各个环节的综合统计制度,以此为基础开展穿透式监管,穿透了解产品最终的投资者、穿透底层资产、穿透杠杆水平等。

    四是严格行为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为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体系和风控制度,从业人员要有良好资质和道德操守。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特别是,金融机构不能够用理财资金与自身关联方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

    五是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把非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代销理财产品的行为,纳入监管视野中。

    六是强化监管协调。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和规范行业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能搞一刀切。同时要对金融创新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与市场沟通,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

    “未来统一的资管业务标准出台后,央行还会与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评估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陶玲表示。

    监管安排需推陈出新

    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始终是一个开放性的课题。陶玲表示,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一个技术日新月异、创新应接不暇的环境,已经有一些金融机构开始运用人工智能、机器人投顾等方式尝试管理资产业务。那么如何强化其中的风险隔离?如何防范利益冲突?如何防止算法同质化导致羊群效应?这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新课题。

    她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介入到资管行业,金融产品工具出现融合,出现了识别难、定性难、穿透难,最终导致监管难。对此,要在FinTech年代,开拓RegTech,提高监管科技水平,终结在风险爆发后才追究风险源的陈旧监管技术,建立应对交易复杂化和互联网时代的监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