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协启动“四个一批”活动 “保权打逃”开局顺利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工作方案》等通知精神,中国银行业协会自2016年12月起有序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活动,其中商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挂牌“督办一批”胜诉未执行案已经实施,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报送了会员单位申报的首批胜诉未执行案件133件,涉诉标的金额149亿元人民币,“保权打逃”工作开局顺利。
中银协于2017年2月10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四个一批”专项活动的通知》,对“通报一批”、“公示一批”、“制裁一批”做了具体部署,并明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申报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一批”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人信息。
中银协将根据会员单位申报的相关信息,选择一定数量严重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人,在中国银协会员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提示会员单位充分注意授信及业务合作风险;选择一定数量特别严重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人,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开警示失信债务人依约偿还银行债务;选择一定数量且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制裁条件的特别严重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人及其关联机构,以文件形式统一建议(要求)会员单位采取停止其授信、停办其开立新账户、停办其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信用卡等联合惩戒措施。
对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贷款诈骗罪等侵害银行债权的其他犯罪行为,会员单位已经报案或者提起刑事自诉,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因各种因素尚未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的,中国银协根据会员单位的申报,将其纳入“制裁一批”专项活动之中,统一向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督办惩戒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