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恒大人寿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减持
梅雁吉祥11月1日晚间公告,截至10月31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全部减持。此前公司曾披露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告称,根据公司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10月31日,自然人股东张博芳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6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
同时公告显示,梅雁吉祥于11月1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恒大人寿持股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根据上交所市场监察信息,公司股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通过旗下两个保险组合账户,于9月28日至9月30日买入公司股票93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10月31日,上述两账户将所持有的9395.83万股全部卖出。
鉴于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向恒大人寿核实在较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并对外披露,同时进一步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此外,要求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对外披露。
对此梅雁吉祥表示,公司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函,就其在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进行了征询。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回复称,其买入及卖出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当时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此外,梅雁吉祥及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公司自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其未在最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