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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贷个人借款不得超过20万 银监会全方面监管P2P

    昨日,银监会联同其他三部门一起制定新规,实施对P2P网络借贷行业更加严格的监管。据悉,新股规定,同一网贷平台个人借贷不得超过20万。这一政策将对P2P网贷造成深刻的影响,数千亿P2P资产不符合额度限制。

    网贷个人借款不得超过20万
    网贷个人借款不得超过20万

    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内人士表示,《办法》提出的双负责原则、存管制、借款上限等内容,将对网贷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超九成P2P网贷平台面临业务调整。

    P2P网贷借壳限额为20万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对同一借款主体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作出规定。

    根据规定,(1)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3)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4)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十三禁对网络借贷行业全方面监管

    《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一是强调机构本质属性,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二是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据悉,这十三项禁止性行为,除了此前规定的不得自融、不得拆分融资项目期限等,还新增加了不得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等高风险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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