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持续展开专项检查 聚焦十方面风险(2)
摸排检查落至细处
在业内人士看来,鉴于保监部门历来对保险行业风险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因此总体来看,保险业抵御化解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健康,目前行业整体风险可控。
但这并不代表监管职责的放松,“放开前端,管住中后端”是近年来保险监管的核心基调。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就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强调,要守土有责,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风险是保险业永恒的生命线,在整个“十三五”时期,要更加居安思危,把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做到提前研判,加强预测,积极主动应对。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部门对这次地毯式摸排行动工作极为重视,落至细处,力求“不留死角”。
以“回头看”专项检查为例,在检查公司治理风险中的股权结构真实性问题中,要求检查的内容详细至:股权结构逐级披露、股东关联关系情况,并重点关注有无代持,是否存在关联持股、超比例持股等问题;检查股东虚假出资问题时,主要检查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
此外,就市场人士较为关心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此次检查中就明确指出,重点关注人身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检查业务现金流情况,未来3年即2016年至2018年业务现金流预测情况;资产流动性情况,2016年二季度末公司资产配置情况,资产流动性是否能够满足现金流管理需要等。
为了将“回头看”专项检查落到细处,确保风险检查的质量,此次检查将分为四个阶段展开。7月底之前为准备阶段,成立保监会“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行业动员部署会议;8月初至10月中旬为各保险机构的自查整改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为监管抽查阶段;12月底前完成总结报告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部门在此次风险检查过程中强调要深查实改。“各保险机构要认真督办子公司、分公司等各级机构的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不回避、不隐瞒。对边查边犯、屡查屡犯,以及整改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视情节依法从重处理;对于自查不认真,瞒报、漏报甚至零报告的,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措施,进驻公司帮助开展自查工作,进驻期间公司依法停止接受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