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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日重要公告集锦:片仔癀上调产品出厂价(3)

    卫宁健康上半年净利润同比预增逾六倍

    卫宁健康6月28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50万元至43510万元,上年同期为5847万元,同比增长619%至644%。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趋势良好,业务规模稳步扩大,使得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了稳定增长。此外,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48亿元至3.5亿元。其中,公司因放弃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卫宁科技”)增资优先认缴权,从而丧失对卫宁科技的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预计对净利润的影响值约为34740万元。

    对此,公司预计上半年扣除此次卫宁科技投资收益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0万元至877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为25%至50%。

    帝龙新材大幅上调上半年业绩预期

    帝龙新材28日晚间公告,公司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26.80万元-11678.02万元,同比增长150%-180%。

    据悉,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公告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为: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为10%-40%,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587.79万元到5839.01万元。

    公司表示,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苏州美生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于2016年5月初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从2016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农业银行:正积极筹备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

    农业银行6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正积极筹备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相关工作。公司作为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贷款服务机构,将在相关发行文件中公开披露以往年度不良贷款及其处置情况的相关数据。

    埃斯顿拟7600万元收购上海普莱克斯100%股权

    埃斯顿6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与转让方L.K.MACHINERYCO.LTD.签署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7600万元收购上海普莱克斯自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普莱克斯”)100%股权。公司表示,此次收购符合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战略,将加快公司机器人在特定细分市场布局。

    据介绍,上海普莱克斯是国内最早、最全面的压铸机周边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公司已发展成为日本经营管理理念的压铸机机器人自动化集成行业的国内领军企业,产品有压铸机取件机器人系统、喷涂机器人系统、镶嵌机器人系统、离型剂混合压送装置、自动喷涂装置等及其辅助设备,适合各种压铸机不同吨位、不同压铸条件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加工,主要服务于汽车及其零部件配套企业。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普莱克斯资产总额3843.64万元,净资产为1521.94万元;其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32.22万元。同时,转让方及上海普莱克斯管理层对未来三年的业绩预测为:预计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上海普莱克斯的净利润分别为780万元、970万元和970万元。除此之外,转让方承诺,其未来三年将向上海普莱克斯以市场公允价采购的金额为1.08亿元。

    埃斯顿表示,通过此次收购,可以快速推动公司机器人本体在压铸行业的应用,实现产品的系列化、层次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升公司产品在压铸机周边自动化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产品和技术将与上海普莱克斯业务形成互补的协同效应。

    卧龙电气拟2.2亿元收购荣信股份下属三公司

    卧龙电气6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28日与荣信股份(002123)及其下属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荣信股份旗下荣信传动84.91%股权、荣信高科80.01%股权及荣信电机90.00%股权,合计交易价格为21980万元。

    卧龙电气表示,此次收购符合公司聚焦电机及控制产业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电机驱动控制领域的行业竞争优势。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高压变频、高压软起、特种电源、防爆高低压变频器等驱动控制类产品可以快速完善公司现有的产品线;目标公司对新市场和新产品的前期开发和投入,不仅能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更是为向市场提供整体的传动解决方案打下了坚实基础。目标公司的优势领域与卧龙电气南阳防爆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奥地利ATB驱动技术股份公司的优势行业有很好的契合,在产品技术和市场客户上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转让转让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于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1800万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2200万元。若其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际利润之和低于4000万元,出让人将根据估值的调整向上市公司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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