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方案昨日出炉 明年5月起分层交易(2)
层次划分设置三套标准
《方案》设置了三套并行的标准,以筛选出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而基础层则主要针对挂牌以来无交易或交易极其偶发且尚无融资记录的企业,还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资记录但暂不满足创新层准入标准的企业。这三套标准分别是:
“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标准,要求包括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标准,要求包括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标准,要求包括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除达到上述任一标准之外,进入创新层的公司还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完成过融资的要求,且须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根据《方案》,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分层并非“一成不变”,《方案》明确,每年4月30日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后,全国股转公司将进行层级调整,不再符合创新层要求的挂牌公司,第一年不符合时公司须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第二年仍不符合的,将调入基础层;同时基础层挂牌公司满足准入条件的,相应调入创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