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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加大券商监管力度 缩短链条提高透明度(2)

    缩短链条提高透明度

    通道业务是中国证券市场分业经营、牌照管理环境之下的一种特殊业态,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都可以实现“通道”性质。对券商而言,由于不用主动管理即可坐收万二的通道费,通道业务在券商资管业务中一直占据相当比重。

    不过,无论是李超在券商风控会上的表态,还是证监会发行部人士在《保荐机构专题培训》课上说法,监管层对通道业务的态度是严格收紧的。

    “李超主席主要是讲通道业务不属于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应该服务实体经济,提高主动管理的能力,通道业务不是券商主业。”上述券商风控高管告诉本报,券商通道业务对杠杆率影响不大,但是太多通道业务不利于宏观金融监管。

    在监管层看来,部分机构设计了复杂、不透明的产品,进行监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创造社会价值,反而主导了金融扭曲,有的机构还涉及非持牌业务,甚至非金融业务。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一部分进入二级市场投资股票,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为银行的委外、票据、非标等资金在做通道,是银行资金“绕开”监管的途径。

    “证监会高层多具有银行背景,此次出收资管通道业务,应该是从更宏观的角度做出的决定。”上述风控高管认为,银行有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池处于表外,而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如此多机构作为通道帮助银行资金“出表”,这是非常不利于监管层从整体上进行金融风险管控的。

    压缩券商的通道业务的同时,证监会还将严格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通道参与定增。据证监会发行部相关人员介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取上市公司股份的,应直接认购取得,不得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参与认购。

    做出这一限制是为了让大股东直接参与定增认购,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市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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