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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创新监管方式 剑指评估领域多项顽疾(2)

    全面从严监管

    “这些审计、评估机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其他审计、评估机构中也普遍存在。”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表示,所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评估机构,在执业中,一是要明确定位,深刻理解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作为法定业务的属性,秉持独立、专业、公共的立场,改变拼行业排名、轻执业质量的发展思路;二是要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从业,时刻保持执业谨慎态度,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三是要不断学习,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既要加强对新业务领域、新执业规则的学习,也要及时、准确地把握监管规则;四是要完善管理,加快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实质性统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制度,加大人员、资金和技术投入。

    此前,证监会在2016年5月公布,对6家中介机构立案稽查,包括大华、北京兴华、瑞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银信、辽宁元正、中和三家资产评估机构。这些都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审计、评估机构典型案件。

    在今年2月证监会公布的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两家中介机构均被证监会依法没收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

    在2016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中,证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对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16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14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对于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执业项目,已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这一系列举措显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继续提升监管能力。

    “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背景下,资本市场需要审计、评估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审计、评估机构应秉持执业独立性,切实发挥鉴证、把关作用,保证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强调,始终高度重视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通过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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