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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功科技重组受新规影响 重组仍会继续推进(2)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通过两方面保持了控制权不变,从而巧妙规避了借壳监管。

    首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于2016年3月11日受让天地投资持有的盘古数据19.05%股权,精功集团入股盘古数据为本次交易做下铺垫。此后不久,上市公司便于2016年3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精功科技以52亿元交易作价收购盘古数据,精功集团获得9803.91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交易对价。

    同时,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拟认购本次配套融资资金22亿元,按照12.93元/股发行价格将获得上市公司新发行股票1.70亿股。

    以上两方面均提高了精功集团的持股数量,从而保持控制权不变。

    此次交易前,精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7亿股,若精功集团在交易前未受让天地投资持有的股票入股盘古数据,那么天地投资将持有盘古数据94.41%股权,而在本次交易中天地投资持有的盘古数据75.36%股权除去现金支付部分可获得上市公司2.41亿股,远超过精功集团原持股数量,天地投资将成为最大股东。

    因此第一步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有第一步仍然不够,此后精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35亿股股票,仍然低于天地投资持股数量,于是继续通过配套募集资金增发新股,精功集团新增股票1.70亿股。至此,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39.57%股权,不仅高于初始持股比例,而且保持了控制权不变,避免控制权发生变更触及借壳上市监管。

    而在重组新规发布后,公司表示:“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要求、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解释说明,相关规定及要求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及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支付比例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公司与有关各方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修改。”

    19日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尚未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购买价格、支付方式、业绩承诺和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未完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重组进程,尽快落实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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