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逾千家P2P平台跑路 投资者维权艰难(2)
邓亮陈述,平台吸收的投资款一面用于扩大企业规模,一面用于购买街头铺面。他又利用四间铺面获取抵押贷款投入了一套商业写字楼的首付,剩余才用在日常返还投资提现。他称因受到舆论攻击,投资人集中提现导致了资金链断裂。法院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邓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对于投资人损失的资金,法院将按照48.7%的比例返还。
中宝投资案虽未有最终结果,但按照中宝投资董事长周辉辩护律师张志勇的说法,投资人损失金额或将可以80%得到赔偿。
“若中宝投资案投资人可以按照80%获得赔偿,是投资者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有业内人士就记者表示。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对《证券日报》记者称,“到目前为止P2P网贷行业立案并侦破的案例仍然较少。”
很多P2P平台出问题或是负责人跑路之后,投资人犹如陷入了“沼泽”。
问题平台爆发
投资者维权艰难
张叶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平台“出事”之后的投资人的现状堪忧。“如果能抓捕跑路平台负责人,之后将面临漫长的刑事诉讼阶段、民事诉讼阶段;若无法找回跑路的平台责任人,案件无法推进。总体上,P2P网贷平台跑路之后,大部分投资人维权困难,追讨投资款遥遥无期。”她同时认为,“一般投资人在发现平台出现问题后会在第三方网贷论坛上提出质疑。
事发时,由于刑事/民事诉讼周期较长,投资人往往担心报警后会让事情复杂化,收回投资款变得更为困难,这个阶段,如果平台老板还未跑路,投资人更多倾向与平台老板协商。由于跑路平台事件基本都是涉及非法集资类犯罪,属于公诉案件,期间投资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获知案件进展。”